• 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9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教育局办公室
  • 文号
    开教函〔2018〕5号
  • 发布日期
    2018-09-30
  • 时效性
    有效

对开远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开教函〔20185                    签发人:王永刚

 

对开远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

答复

 

徐保堂代表:

你在开远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的建议》(第62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是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高度重视,从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治:

一、加强组织建设,落实相关责任

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教育、公安、司法、文广等部门为成员的开远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教育局和各学校(幼儿园)均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定期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建立市级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安全预案完备,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妥善解决。

二、加强贯彻落实,开展专项检查

充分利用全市学校校长(书记)会议对上级有关校园欺凌和暴力防范工作要求进行部署强调,提醒各学校做好校园欺凌防范的日常工作。定期召集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理清下一步工作重点。注重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排查,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的联合安全督查检查制度。我市在每个学期开学初都召集综治、公安、安监、文体、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并将校园欺凌及暴力事件防范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校园欺凌防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校园暴力苗头、隐患排查和治理机制,确保有效防范、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品德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定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和整治隐藏的矛盾纠纷和校园安全隐患,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对学生间的矛盾隐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落实具体包保教师,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日常联系,防止矛盾激化发生校园暴力事件。

三、健全机制,切实强化学校安全保障

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由教育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学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包括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在内的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内部要签订有关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制定完善制度措施。制定实施了《开远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远市教育局防治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远市中小学生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及处置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近期由市教育局牵头十一个部门起草的《开远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进行部门会签,之后即可下发执行。我市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正逐步建立。

三是坚持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及放假前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检查,抽调各部门人员组建市级督查组,对学校食品、校车、校舍安全,保安人员就位,师生到校,对重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专项督导。

四、发挥教育优势,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

一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宣传栏、法制讲座、少年犯罪案例分析、少年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法治意识,加强教职工对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学习培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家长会、校讯通平台、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配合做好子女教育引导。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聘请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法制副校长,每人每学年至少上一节法制课,目前全市共51所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64名。通过学生打架、敲诈事件等典型案例,警示并教育学生要洁身自好,不侮辱他人,不与社会闲杂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敢于与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培养学生团结意识。开展各种课外兴趣活动、社团活动、主题班队会、社会实践等,增进学生间的合作、互动、交流,培养学生团队意识和精神,教育学生珍惜同学情、师生情,团结友爱、互尊互助,树立纪律观、法制观及良好社会道德观。

四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学生心理辅导,邀请专业人士到校为师生提供心理辅导等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作用,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情绪管理能力;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五、注重“三防”建设,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一是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学校安保工作,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均配备了专职保安。二是完善学校物防措施。各学校(幼儿园)均配备了必要的学校安全防护装备,在重点部位、重要区域安装了防冲撞设施、防护栏和照明等安全设施。三是强化学校技防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均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警报装置或一键报警装置等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全市联网。四是健全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门卫制度,领导干部、教师巡查、值班值宿制度,学生请销假、宿舍24小时专人管理及外来人员、车辆验证登记等制度。

目前,我市各学校均制定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及应急预案,明确了各岗位教职工职责。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负面影响,对于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要求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避免引发家长之间的纠纷,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调查处理。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开远市教育局

                             2018628

 

(联系人及电话:蒋坤华,1898766711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开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6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