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9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公安局办公室
  • 文号
    开公函〔2018〕30号
  • 发布日期
    2018-09-30
  • 时效性
    有效

对开远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开公函〔201830                     签发人:李建科

 

对开远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

 

 

大庄乡代表团:

你们在开远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打击非机动车违章行为的建议》(第90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宣传教育的问题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的四项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多年来,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安排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一是突出“中小学生”重点,采取进校园集中宣传讲座与展板宣传相结合,并辅以发送相应宣传资料的方式,促进中小学生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并期望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二是突出“客货运安全”重点,以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宣传提示和通报涉及客货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典型交通违法情况,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集中宣传教育;三是突出“新闻媒体”重点,采取邀请媒体随警作战、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流动字幕提醒提示等方式,努力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面;四是突出“宣传阵地”重点,围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等固定宣传阵地,定期开展对初学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邀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中教育学习,向全社会开放;五是突出“窗口”重点,在车管办证厅每天滚动播放警示教育片、在广场电视屏幕定时播放和游走字幕提示的同时,在路段、路口、路边读报栏、公交车后窗等安装设置、悬挂或粘贴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近几年来,仅“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年均组织或接待400场次,近1.5万人接受警示教育。下一步,我们在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即将实施的新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曝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

二、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指挥、疏导的问题

我市城市道路多为机非混行的混合道路,机非隔离的硬件设施路段极少,极易造成机非混行的现象。市公安局在加强高峰时段交通指挥、疏导的同时,聘用“交通安全劝导员”协助配合,为城区交通秩序做出了最大努力。下一步,我们在强化纠正、引导、疏导的同时,通过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和警示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规,降低风险隐患,减少交通事故,促进交通秩序。

三、关于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的问题

辱骂、推搡、故意刁难,甚至诽谤、殴打执勤执法人员,是我们日常对非机动车执法工作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同时,法律法规对驾驶非机动车的条件要求不高,而违法处罚的程序复杂、要求严格,在当下的执法环境情况下,对非机动车的违法存在执法难、处罚更难的现实情况。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劝导和处罚,至今,已纠正、劝导8000余名人次,并对45名严重违法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同时,市公安局执法交警也因对非机动车执法而被推搡、被殴打,甚至受伤的,仅今年以来就发生7次。

下一步,我们在继续强化纠正、劝导、引导工作的同时,结合即将实施的新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促进城区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开远市公安局

2018730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梁成国,13508839795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开远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87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