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 24日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2018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17件。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把117件建议分类转交给各政府职能部门(乡镇)办理。其中:经济类64件,占总数的54.7%;社会类30件,占总数的25.6%;综合类23件,占总数的19.7%。所有建议已按要求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具体办理情况为: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建议47件,占承办数的40.17%。
(二)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建议42件,占承办数的35.9%。
(三)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建议28件,占承办数23.9%。
(四)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政府办理的重点督办建议共5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关于尽快完成市西北路小花桥改造工作的建议》(第6号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2.《关于妥善解决开远市祥云南路、人民南路“马路市场”的建议》(第37号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
3.《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的建议》(第62号建议),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司法局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4.《关于加强水库径流区生态保护和两污治理工作的建议》(第95号建议),由市林业局牵头,市住建局、水务局、大庄乡政府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
5.《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厕所建设的建议》(第101号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工作落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全市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安排布置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落实建议办理“三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督促问效。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市政府对所有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人员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办理难度大、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办理落实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二)健全完善制度,促规范办理。市政府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和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办理质量考评和督促问效体系。一是交办制度。市政府办根据接到建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分类,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进行分办、交办。二是签收回执制度。凡由市政府办分办、交办给承办单位的建议一律实行签收,填写回执。如不属本单位职能范围办理的建议,必须自收到之日起7日内退还市政府办,不得滞留在本单位或代转到其他部门。三是督查督办制度。市政府办抓实督办工作,深入到部分建议办理单位进行调查,督促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四是规范办理制度。各承办单位定分管领导、定经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目标责任、定办结时限的“五定”制度。同时,严格遵循交办、承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切实做到先面商、再办理、后答复。答复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正面答复代表提出的实质性问题。
(三)深入调查研究,达办理成效。各承办单位深入一线、走访群众,摸清实际情况,掌握问题症结,通过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措施,有效解决建议所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活动,组织各承办单位对各类建议进行梳理,对未全面落实的“B、C”类建议实行续办续复制度,再次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结时限,强化办理工作实效。
(四)加强沟通协商,提高满意率。一是坚持办前有征询。办理建议前,各承办单位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与建议人联系沟通,征询意见并制定办理措施。二是坚持办中有沟通。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责任人走出机关,实地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与代表开展集中讨论,妥善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共商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三是坚持办后有反馈。办理工作结束后,对已落实的建议组织代表到现场察看,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对纳入规划及暂时无法落实的建议,不回避问题,主动说明情况,并承诺作为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待条件成熟后优先落实。2018年,建议办理结果满意率为100%。
(五)加强督促检查,推办理进度。一是以“四个一”工作机制为引领,将热点、重点建议与“一盘棋”大督查为监督机制,促进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两督办”原则,对重点建议和代表反应强烈、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三是对具体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9月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调查,督促落实“办前查落实、办中查进度、办结查质量”,确保办理进度和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由于部分建议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以致牵头部门难以确定,造成部分建议重复交办情况;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办理程序不够规范,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答复文稿过于简单笼统、工作方法老套,答复时间拖沓等现象;三是建议办理需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以确保件件有答复,件件有督促,件件有落实。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市政府将列出问题清单,分析原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办理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全市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精准交办。二是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强化办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办理工作形成规范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历年办理的“B”类建议的跟踪并及时办理答复,提高工作实效。四是准确界定办理类别,规范答复建议,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逐项逐条答复建议中的问题,严守“四级把关”制度。五是加大督查力度,按照“两转一强化”和“四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全面进行跟踪问效,督促办理工作见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将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进一步深化认识,以提高办理实效和质量为目标,以提高满意率为标准,尽力将每一件建议都办理得切合民心、符合民意,力求将每一件建议的内生动力都转化为开远跨越发展的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