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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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zfbgs/2024-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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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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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开财函〔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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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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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政协开远市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李春兰委员:
你在政协开远市第十一届第三次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群体关心关爱的建议》(第2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一、建议在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的同时,加大市级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更全面多元关心关爱残疾人。
2024年以前,市级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每年预算400万元,综合用于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助困、残疾预防、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自2024年起,市级财政增加预留资金300万元,增加幅度为75%,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关心关爱。
二、建议出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市级方案,进一步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
2024年1月12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远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方案》(开政办发〔2024〕1 号),该方案明确对我市户籍一、二级持证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实行 100%全额补助”,2024年所需资金含在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700万元中,目前资金已安排到位,2024年对我市2391名缴纳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二级残疾人发放补助62.43万元。
三、建议将老年人纳入托养照护服务范围,民政、残联政策整合,将托养服务和养老服务衔接起来,积极培育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托养服务,结合社会资源来帮助残疾人获得高质量的照护服务,推进残疾人公共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鼓励社会爱心人士等投资主体采用灵活有效的措施,引入社会资金开展托养服务,让残疾人进一步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红利。
1.2024年1月12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远市老年残疾人居家托养照护服务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24〕2 号),该方案明确: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对我市户籍就业年龄段外的生活自理能力弱、有服务需求的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日常巡访服务和居家照护服务,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纳入市级基本财力保障预算。2024年所需资金含在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700万元中,按600人测算老年残疾人居家托养照护服务资金90万元。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政府采购平台意向性公开公示,接下来,将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的各项程序,公开公正推进项目实施。
2.制定出台《开远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开政发〔2023〕24号)、《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办发〔2023〕22 号)等政策措施,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2024年5月印发《开远市民政局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开民联发〔2024〕3号)文件,目前中央资金已于2023年到位106万元,2024年正在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完全失能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可申请集中照护,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一定补助。
3.以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为抓手,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对高龄、失能、残疾等特困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洗、助医、助学等“十助”服务,让贴心服务触手可及;开展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已投入运营的4个老年幸福食堂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就餐优惠,为出行困难、残疾等老年人均提供送餐服务。对年满60-79周岁老年人给予6折优惠,对年满80-89周岁老年人给予5折优惠,年满 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为免费,优惠部分按1:1比例由市级财政补助及运营方承担,2023年发放餐费补助38542人次9.34万元,2024年幸福食堂餐费补助待运营机构提交申请并核算完成后及时补助。
4.聚焦老年人福利体系建设,一是上级对高龄老人补贴的补助标准为80周岁-99周岁50元/月;100周岁以上300元/月。我市在全州率先对全市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至500元不等,具体为80-89岁50元/月;90-95岁100元/月;96-99岁200元/月;100岁以上500元/月。上级承担8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的30%、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的30%,其他资金均为市级承担。2024年1-5月发放高龄老人补贴72119人次222.77万元(截至目前上级资金未到位)。二是2023年4月1日起为年满80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服务补贴,每人每月省级承担70%、州级承担6%、市级承担24%,2024年1-5月发放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2238人次11.24万元。三是对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90元至10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及每人每月9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上级补助10%、市级承担90%,2024年1-5月份残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5421人次51.78万元,发放生活补贴3961人次35.65万元。
四、建议进一步放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限制,拓宽儿童康复救助覆盖面,有效降低因残致贫风险,不断增强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市自2019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以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对开远市户籍及取得开远市居住证的893人(次)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救助,有效解决了残疾儿童家庭“康复难”问题,极大减轻了残疾儿童的家庭医疗康复负担。分别于2021年和2024年两次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政策调整放宽了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做到应救尽救;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年龄放宽至18岁。2024年2月,放宽了各类别残疾儿童的救助年龄限制,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等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从0-6岁放宽到0-14岁。
2024年1-5月,全市共救助各类残疾儿童262人,已拨付各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369.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8.1万元,市级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121.46万元)。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有效实施,拓宽了儿童康复救助覆盖面,有效降低因残致贫风险,不断增强我市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你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