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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66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6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远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开远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面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1.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坚持权责清单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标准保持一致,做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3年,我市40家单位共梳理权责事项6263项,责任事项48822项,追责情形47823项。二是规范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到照单承接、依法编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3年,共梳理公布27个部门行政许可事项236项,同步在乡级实施的有5项。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做好15家部门124个审批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2023年,我市按照“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机制累计受(办)理办件810件,试运行至今累计受(办)理办件2665件。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我市各有关部门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合计办理政务事项10180件,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三是设置4个专题“跨省通办”窗口,分类受理跨省通办业务,全年共办理82212件。四是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进“三减三提升”举措,真正让群众少跑快办。2023年,市政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累计受(办)理办件13265件。 

  3.创新监管机制。建立交叉检查机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度第三版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共制定193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共制定75项,共制定部门计划94项,部门联合计划31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远市监管对象库统计监管对象55544条,执法人员库正常状态共968人。 

  4.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管理和使用,方便群众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2023年,新建小龙潭监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开远市“两新”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服刑人员和非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落细,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219人次、提出法律意见640条、开展法治宣传142场、讲授法治课129场、配合村(社区)调解纠纷126件、提供法律援助18件、处理群体性纠纷6件、帮助村(社区)修改村规民约11条、草拟法律文书22件、代理诉讼14件,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开远市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和《开远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实施方案》,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退出、隐性壁垒破除等十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工作,着力建立健全“问题发现—线索移交—督促整改—通报警示”机制。2023年,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14场,“百场座谈千家经营主体”活动120余次,为企业解决营商诉求400余个。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处理服务平台,受理办结满意率达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1. 积极配合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对我市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5次,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及公安机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立法“回头看”调研共6次,对市教育体育局等5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2.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6月20日,市十一届人大第十三次常委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开远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开远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和《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及确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等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政府行政决策公信力 

  1.持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实质性参与法律事务和行政决策程度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13名,市政府办公室聘请了4名资深社会律师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2023年,市政府法律顾问代理民事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政府招商引资谈判、审查政府合同、参与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共计30件次;参与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及工作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权责清单200余项,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2.抓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市政府共计审查完成重大行政决策9件,其中,完成重大行政决策7件,另外2件已完成合法性审查。坚持提交政府常务会进行审议的议题全部在会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共计合法性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99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0余条均被采纳。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2023年,已完成制定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2件,废止1件,其中1件已按程序报送州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另外1件正在办理备案中。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依法执法效能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下沉行政编制6名,组建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核定事业编制5名,梳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27项,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严格落实“两法衔接”网络平台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机制,2023年,通过新政法协同平台录入案件956件。 

  2.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3年,对21万余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备案40件,全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 

  3.抓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资格管理。2023年以来,核发执法证件658个,全市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956人,实现电子亮证执法全市覆盖。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及执业律师30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轻微违法事项告知承诺制、“教科书式”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推广执法监管环节“综合查一次”,探索适合新经济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统筹协调33个行政执法单位,梳理编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事项共584项,打破传统的“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执法模式,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中提供更包容的制度环境。 

  (五)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在市乡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乡镇(街道)调处中心以综治中心为载体,整合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力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2023年,全市化解矛盾纠纷2227件,调解成功2226件;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调解900件,调解成功582件;行政调解3284件。 

  2.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职责。2023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件,出庭应诉率达100%。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其中案前自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案前调解率为11.11%;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5件,其中案中调解及和解结案2件,案中调解及和解率为13.33%,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功能充分发挥,有力推动行政争议案结事了。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首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比约为4.5∶1,行政复议程序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六)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加强监督合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23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68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44件,答复率为100%。二是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7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4件,民事审判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6件,行政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2件,行政非诉发出检察建议7件;发出司法建议4条。三是依法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开展了全覆盖式综合性督察和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执法督察。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组织15个单位的29名法制审核人员对17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116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案卷交叉评查,主要围绕行政主体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标准、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开展部门自查、交叉评查,有效地督促依法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市场主体、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2023年以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然资源、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财政领域、住房保障、减税降费、利企惠民等信息4123条。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一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七)强化科技保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推进全市公共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一是通过前端摄像头建设,对雪亮工程进行扩容补盲,扩大平安乡村辐射范围,增强社会视频监控力度,打通互联网视图数据传输通道。二是通过8项定制化功能开发,以场景为驱动,利用算法汇聚赋能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业务,提升对公共安全各类风险的感知能力和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新增准入设备和态势感知设备,有效提升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降低网络攻击及数据泄露风险。四是实现部门数字化赋能,汇聚36种城市治理AI算法,定制化开发“数字开远”智慧城管应用平台,对违章违停、占道经营和危险区戏水等不规范行为进行数字化监管,推进城市治理的精细化管理。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推进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2023年,共有监管事项数量939项,实施清单应编制数876项,“互联网+监管”平台共录入监管行为3660次。 

  3.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宣传推广应用,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的“银发专区”应用。全市共有38家单位1202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平台提供办事指南查询和办理服务。目前网上可办事项1202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100%。全市网上受理办件148465件,无超期办件、无违规审批,无咨询投诉未回复。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系统,没有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个别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强化。 

  (二)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单位的公职律师配备率不高,部分部门法制机构人才配备不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时间短,执法力量与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行政复议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不够,部分行政争议未经实质性化解程序即进入诉讼领域;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到位,部分行政相对人未选择行政复议作为其解决行政争议的路径。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2023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至少组织1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体学法,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2次,让法治学习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 

  (二)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市委市政府先后三次在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开远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开远市2023上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坚持以述法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采取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方式,坚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述法工作。抽取4家单位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现场述法,市委主要领导进行现场点评;组织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切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而有效推动述法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将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纳入政府“红黑榜”考核,切实提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责任担当。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持续巩固开远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成果,探索打造开远模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严抓实中央、省、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二)突出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一是持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完善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开竞争审查,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重点工作法治督察,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二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加强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和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广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的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多元化解、行政复议、出庭应诉,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督导。建立健全督察考核问责及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好督察考核指挥棒,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见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在法治日报刊发,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扬,开远市乐白道街道仁者村被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2022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新闻发布会上作交流发言,开远市社区矫正中心被云南省司法厅评为2023年度“省级智慧矫正中心”。 

  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