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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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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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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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开政办发〔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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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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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办、局: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印发和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或未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加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和依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开远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0—2035)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月 |
2 | 开远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10月 |
3 | 开远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12月 |
4 | 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的制定 |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