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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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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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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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开政发〔201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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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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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远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
《开远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4日
开远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6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构建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能力、效率,提高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围绕政务服务网上办、投资审批集中办、民生服务就近办,推动现有资源设施和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基础设施,配合省州改造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和管理、监督、考核制度,大幅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一阶段:2017年底前,依托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配合省级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电子证照库和身份识别系统建成运行,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政务云平台迁移部署。按照省级部署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全面规范并公开市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初步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第二阶段:2018年底前,与省、州同步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基本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和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更加多元化,服务渠道更为畅通。基本建成纵向到基层、横向连部门和规范统一、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加优质高效,让公民和法人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1.规范事项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结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版)》及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市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提供的具体审批、服务事项,编制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实时动态更新管理机制,目录之外的,不得自行受理和办理。统一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
2.编制入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目录。根据事项的关联度明确必须进驻事项、暂时不进驻事项、不进驻事项。
3.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统一规范事项名称、类别、条件、材料、流程、时限、收费和服务对象等要素,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
4.规范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群众提交的材料,明确名称、依据、格式、份数、受理方式、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5.推进办事信息公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全面公开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和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目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
(二)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
按照省级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统一部署要求,完成省级统一开发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使用管理工作。
1.推行身份识别智能化,实现“一号申请”。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身份认证体系,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政务服务相关联的全生命周期办件记录、材料证明等信息,并作为后续办事、查询、验证相关信息的依据和基础,依托电子证照库,推动有关信息互联互通、校验核对、互认共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号申请”。整合联通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和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构建线上线下互认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让群众网上办事实现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
2.推行服务设置项目化,实现“一窗受理”。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功能升级,完善配套设施。打破部门界限,整合构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按项目归类设置服务区,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政务大厅全部进驻、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进而能办、办而有效。即来即办的政务服务事项,由部门现场办结、窗口当场取件;涉及多部门事项实行一窗收件、并联办理、限时办结。
3.推行内部流转系统化,实现“一网通办”。按照省级的统一部署,将政务服务平台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前端整合,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借助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联通各个网上办事渠道,实现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网通办”。建立网上预审机制,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涉及与企业注册登记、年报信息、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和居民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公共安全、社区服务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4.推行服务受理多样化,实现融合发展。加快市政务中心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利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APP、自助终端等,拓宽群众网上办事的渠道,满足办事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推进全市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实现基层网点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贴近群众需求,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综合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5.推行服务监督一体化,实现全程监管。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事后评价的办事记录与效能监督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实时动态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采用现场评价、新闻媒体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的服务进行绩效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强化社会监督。
(三)推进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按照省级的统一部署要求,配合做好推进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
1.逐步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根据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证件、证照、证明等材料并实现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形成电子证照目录。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的原则,推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基础证照信息的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建立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应用体系,支撑各部门办事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公民和法人重复提供;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建立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 逐步实现公民和法人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异地业务办理。
2.推动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建立业务办理协同机制,涉及多部门事项实行“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协同办理”,变“群众来回跑”为“系统协同办”,实现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配合省级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信用体系、部门业务系统等对接,实现有关办事信息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3.推进大数据开发利用。依托省政务信息中心,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形成政务服务大数据资源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和政务服务需求,做好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推送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四)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加强网络信息安全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环境相关准备工作。按照省级统一规划部署,采购相应的硬件设施,明确电子政务网络架构,理顺互联网和政务外网的业务边界,逐步引导和安排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网迁移;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进行扩容改造,全面提升电子政务网络资源供给和管理能力。继续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推进农村地区乡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入户。提升网络基础设施互通能力,建成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全光纤网络设施。整合现有网络资源,积极配合省级做好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云平台集约化建设工作,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基础信息化设施资源支撑和保障。
2.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安全技术系统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号一窗一网”信息化支撑安全保障体系。明确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整改检查和信息安全评估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健全服务、管理、监督、考核制度
1.建立“应进必进、进则必优”相关机制,确保应进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不在他处设置服务窗口。
2.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责任、授权办理、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代办服务、联动审批、限时办结、网上运行监督管理、部门领导轮流带班、带批、带办等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
(六)改造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场所
坚持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双轨”运行,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根据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需要,积极改造提升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政务服务场所。
1.结合场地实际按事项关联度设置窗口、划分区域,初步划分为企业事务综合服务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民生事务综合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中介超市服务区。
2.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门位置设立咨询服务台,按需配置自助填表机、自助取号机等自助设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特殊岗位人员等多种方式配备接待、咨询队伍。
3.在各服务区设立群众等候休息区,配备座椅、饮水机、手机充电站、填表台、公用显示屏、报纸和书刊等多种便民设施。
4.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附近主要路口设置指示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成立开远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远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白玲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步推进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二)加强培训引导,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市人社局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市政务局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及维护的相关知识培训;部门与部门之间加强纵向之间的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是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由市财政局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号一窗一网”的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日常运维、场地改造及配套设施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保障。
(三)建立问责机制,强化跟踪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对照任务分解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市监察局建立问责机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和月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并收集汇总配合单位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于每月1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于2017年7月1日、9月25日和2018年1月1日17时前,分别将上半年、前3季度及全年牵头负责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涉及多个牵头单位推进的工作,由首家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各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含电子文档,涉密材料请刻制光盘),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联系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聂明;电话:7147368;传真:7147357;电子邮箱:845087397 @qq.com。
附件:开远市2017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开远市2017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 责任人 |
完成时间 |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
1.编制市内部审批目录清单;根据全省行政许可通用目录,细化形成市、乡镇(街道)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
市委编办主任 |
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6月30日前 |
2.根据“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组织梳理市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市发展改革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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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相关部门将内部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库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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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全面形成各级行政许可、内部审批、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规范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市委编办主任,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市场监管局局长 |
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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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全面公开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和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目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基本实现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审查工作细则化、业务办理协同化和事项管理动态化,为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委编办主任,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 |
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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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 |
6.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全部进驻、集中办理,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做到应进必进、进而能办、办而有效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委编办主任,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
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6月30日前 |
7.开展公民、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础信息的校验核对, 加快整合行业身份认证应用,推进身份互认互信,初步实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一号申请” |
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委编办主任,市民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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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制定网上运行监督管理和政务服务绩效考评方案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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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配合省级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部署应用试点启动工作,初步实现事项申报、受理、办理、取件等网上服务功能和全流程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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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打破部门界限,按项目归类设置服务区,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即来即办的政务服务事项,由部门现场办结、窗口当场取件;涉及多部门事项实行一窗收件、并联办理、限时办结 |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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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前端整合,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 |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市网管中心主任 |
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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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配合省级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并推广移动终端应用 |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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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 |
13.总结开展“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经验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12月31日前 |
14.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事后评价的办事记录与效能监督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实时监管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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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采用现场评价、新闻媒体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部门的服务进行绩效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强化社会监督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委编办主任 |
长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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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
16.配合省级搭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完成行业部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应用支撑 |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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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配合省级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及业务协同 |
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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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服务、管理、监督、考核制度 |
18.完善首问首办责任、授权办理、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代办服务、联动审批、限时办结、窗口人员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领导轮流带班、带批、带办等制度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
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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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改造政务服务中心场所 |
19.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附近几个主要路口设置指示牌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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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结合场地实际按事项关联度设置窗口、划分区域,初步划分为企业事务综合服务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民生事务综合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中介超市服务区 |
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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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在各服务区设立群众等候休息区,配备座椅、饮水机、手机充电站、填表台、公用显示屏、报纸和书刊等多种便民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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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改造政务服务中心场所 |
22.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功能升级和规范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在政务服务大厅进门位置设立咨询服务台,按需配置自助服务机、自助填表机、自助取号机等自助设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特殊岗位人员等多种方式配备接待、咨询队伍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9月30日前 |
六、推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
23.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健全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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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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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号一窗一网”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场地设施等项目资金和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市财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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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建立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号一窗一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和重点督查事项,加大考核权重 |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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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评价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
市监察局局长 |
12月31日前 |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