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86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司法局
  • 文号
    开政报〔2020〕17 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开远市 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员会:

2019 年,开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 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法治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市工作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印发《开远市 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我市始终压实各单位、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的职责,认真落实《红河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年终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使全市各级党政负责人积极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适应高质量跨越发展需要

(一)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调整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厘清各部门之间的职权边界,进一步明确职权事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确保项目审批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各环节的政府审批总时限不超过 80 个工作日。整合房屋交易、税收、土地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全面精简和压缩企业开办审批环节和办理时限,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新设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税务发票在 3 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二是做好“减证便民”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开远市 2018 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形成《开远市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三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 改革制定《开远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精简涉企证照,切实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提供便利。四是强化“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网上大厅、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人流量比较集中的办事大厅进行宣传推广,积极引导群众下载安装办事通及实名认证工作。2019 年,累计完成“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安装注册用户 27485 人次。

2.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夯实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市政府将建成建筑面积 9203 平方米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等 30 多家部门及涉及民生的水、电、气、金融服务机构等企业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服务。二是抓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工作。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按照投资项目“一项一表一码”审批要求开展投资项目统一赋码网上并联审批。2019 年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批项目 770 个,项目投资概算 560.4 亿元。三是梳理公布《开远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州通办”事项清单》511 项,整合线上网络申报,线下快递寄送,实现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四是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安装评价器及摆放意见薄,对各部门窗口服务态度(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工作效率进行评价,对评价“不满意”的及时跟进,调查核实,督促整改。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我市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制定出台《开远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公开制度》《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试行办法》等。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强化对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问效管理,确保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落地见效。提高公众参与程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2019 年全市举行重大决策听证 2 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制定印发《开远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权力出现的调整情况,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工作,依法审核 31 个部门,确认 30 个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92 件,同时市司法局组织对涉民营企业的 19 件 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分批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已有 146 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获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三是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认真办理执法监督投诉案件,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活动规定》要求,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对司法建议积极予以回复。五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2019年,开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不予立案5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件、立案3件,立案办结的3件行政复议案件中,作出维持行政机关决定的1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1件,同意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办结率100%。六是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备案,市司法局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备案66件。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执法。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35 处,立案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23件,罚没款33.40万元;构筑药品(化妆品)安全屏障,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立案查处药品、化妆品违法案件 10 件,没收违法所得 1.46 万元,罚没款5.96万元。二是在环保执法领域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污染源按照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分类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查处 41 起环保违法违规案件,罚款 210.5525万元。三是严格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对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城市燃气、工贸企业、特种设备、校园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1732 项,依法对 16 起安全生产违 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 16 万元。四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处置、登记或转办 2181 余件。五是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开展联合执法 5 次,整治非法种植面积 3674 平方米,处置非法排污口 3 起,河道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六是认真开展旅游专项整治,不断优化旅游服务行业。七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强化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自觉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2019 年,市政府收到“两会”建议、提案 242 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要求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为 100%。二是强化审计监督。组建审计委员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等进行审计,同时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市长信箱、网上受理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

(二)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从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着手,建立执法岗位职责考核评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三)强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领域,及时将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转化运用,在网上 “晒”出政府账单,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19 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496 条。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力求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让群众“看得懂”“信得过”,针对公众关切和疑惑,主动发声,回应质疑,2019 年公开解读政策11次。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 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出台《关于完善开远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开远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着力提高基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三是持续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的深入开展。2019年,全市调委会排查纠纷273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24 件,调解成功 1313 件,调解成功率达 99.2%。检查考核“以奖代补”调解案件 630 件,兑现奖励金 99900 元;全市各行政部门依法开展行政调解纠纷1381件,调解成功1260件,调解成功率 91%

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严格按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把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程序、清理关。2019 年全市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对20181月至20198月以来的212份文件进行清理,对未按照规定制定的 5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处理。

(二)建立健全学法制度。采取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学习形式,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准确应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开展 2019 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参加 2019 年学法考试。二是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从严对待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19 年,开展了 4 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3 名拟任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

(四)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打造市乡两级 7 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 78 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2019 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4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235人次,办理公证事项 439 件;同时完成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援助率达 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 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 100%,调解成功率达 98%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尽管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 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少数干部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执法依据的掌握和应用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旧存在;机构改革后,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需理顺和完善。2020 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收官之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 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要求,认真谋划部署,制定《开远市 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查。加强对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 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 威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公告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政府工作人员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020 3 31

(联系人:袁春燕,联系电话:1352949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