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开远市农区蝗虫灾害应对和防范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21日
开远市农区蝗虫灾害应对和防范应急预案
严格蝗虫灾害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蝗情,要及时向当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报告,由当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核实发生情况后报告同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逐级上报,杜绝误报和瞒报。未发现蝗虫发生前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全市首发确认后实行日报告制度,遇突发蝗情随时上报。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