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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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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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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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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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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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2017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申请窗口和查阅场所建设,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设立申请窗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开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发布其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的具体步骤,规范提供信息的内容。二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方便群众上网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息化方式受理和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登录门户网站提交公开申请,打破了以邮寄、来访等传统方式提出公开申请的局限性,借助信息化手段,有效降低了申请者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三是规范查阅场所建设。规范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将24家具有行政审批权限单位的177项审批事项和70项管理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集中审批办理,将进驻中心的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按照项目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10项内容通过电子显示屏、办理指南汇编及单项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分别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接待群众查询历史文献、人事任免、企业改制、房产权属、山林权属等方面的内容。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覆盖面
开远市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编制《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标准,其中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时限、程序等。一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二是严格规范办理流程。收到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如果申请的信息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由市网管中心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如果申请的信息不在主动公开内容范围内,则将申请印转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处理。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根据申请的信息内容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三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明确要求各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四是强化完善协调会商。遇到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申请,应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协调会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五是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内容。要求部门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六是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尽量避免将公共性政府信息只向个别申请人公开,以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请,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层层把关,做好依申请公开申请内容的审查工作
开远市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审查程序,一是由部门协商,对把握不准的内容或是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需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终经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界定公开属性以及以何种方式进行公开后,提出书面意见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二是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呈送市级分管领导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意见,对把握不准是否涉密或认为容易引起争议的内容,及时呈送市国家保密局、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三是由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在规定时间内将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权利人。
(四)从严加强政府热线电话规范管理,拓宽依申请公开平台
制定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考核办法,采取不定期抽查测评、录音监听、季度通报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从部门业务、服务态度、办结要求等方面规范专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给予办理、答复,群众满意率达98%,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搭建了重要平台。今年以来,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管理等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市政务局每月通过QQ群对各部门96128专线接通率、满意率等内容进行公示通报,以问题为导向,督促部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截至12月15日,全市共转接96128专线电话382次,其中转接成功306次,转接成功率96%,90%以上的查询,各部门联络员能够当场答复;10%左右的查询,通过调查核实后联络员都能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事后回复及时。同时认真开展做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试运行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到12345热线电话18个,均已及时答复处理。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过于笼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这里的“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缺乏判断标准。在具体操作中,依申请公开的目的无法甄别,申请人很难证明,行政机关也不易认定,且认定“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取证需要高昂成本,实践中可能导致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相对人被拒之于门外。
(二)公开信息范围界定难。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不予公开情形仅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第八条“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信息的依申请公开是否会影响到社会稳定不好把握,对于申请的信息涉及会议纪要、部门预算、研究报告等无文号信息时,是否公开把握不准,处理公开与保密关系难度较大。基层单位在处理把握不准的申请信息时,往往一篮子纳入不予公开的范例。
三、建议
落实三定要求,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定机构。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负责全市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审理、协调、答复以及资料存档工作。二是定职责。在各职能部门领导机构、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明确职责、人员、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工作流程和服务承诺等事项,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定制度,切实从制度、机制入手,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争取意见以及审查工作进行制度规范。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