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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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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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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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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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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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矿井关闭退出的决定
中和营镇、羊街乡、碑格乡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关于认真抓好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3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云政发〔2017〕79号)以及《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报送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的通知》(云煤技改〔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开远市成龙煤矿,实施关闭退出;退出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前。市人民政府将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矿井现场验收工作,并按照程序要求上报上级进行逐级核实验收;市级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煤矿企业,按照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内容、时间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关闭矿井持证情况和井筒特征:
开远市成龙煤矿,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09011120003972;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滇)MK安许证字〔2005〕1254号,属产能置换退出煤矿,关闭井筒为主井(井口坐标:X=2614565, Y=35346959,Z=2350);风井(井口坐标:X=2614631, Y=35346963,Z=2379)
2018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