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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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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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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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开政发〔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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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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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森林防火命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防火责任单位,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气温逐渐升高、大风天气增多、干旱日趋严重,森林火险等级处于高危状态,森林火情火灾易发难控,今后的3个月是我市森林火险等级最高、火灾隐患最多和防扑火任务最艰巨的攻坚阶段。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此命令:
一、提高森林防火认识。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生态安全大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务必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是功”的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过硬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三线”、“四个责任人”和“五个关键人”等制度,全面落实各项防火责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帮助、指导和督促整改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挂钩责任人要指导、监督和强化重点火险片区的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等工作。要强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林农和林权所有者的具体责任,相邻区域单位的联防责任和涉林单位的防火责任,明确每个区域、每片森林的行政责任人、防控责任人、应急责任人和扑火安全责任人,确保“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警有人报、火有人灭”。对因森林防火机构、编制、责任、经费、队伍、装备不落实和预防、处置、监管不力等情形,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问责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
三、严格火源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各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五项百分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等各项管控措施,把住火源入山关,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地草、点放孔明灯、野炊烧烤等行为。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量建设,按照重点林区和关键部位每1000亩、一般林区每2500亩配齐1个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足巡山管控人员,并在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严格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火种检查。要严格执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大力排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市森林公安局要组织精干警力,扎实开展野外用火专项整治行动,见烟就查,违法就罚,构罪就抓,坚决刹住在林区内违反法规的野外用火行为,严厉查处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人,从重从快严厉惩处故意纵火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行为,公职人员违规用火的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严厉问责。
四、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车、乡村集市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以案说法、手机短信、警示标牌、五彩旗、公益广告等七大宣传工程,营造严防森林火灾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构建全民森林防火安全网。各乡镇(街道)、各防火责任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常识的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指挥员、各类扑火队员的专业技能,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扑火、科学避险意识。
五、切实强化预警响应。各乡镇(街道)、各防火责任单位务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和重点部位的防控方案,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启动预案,要按照办法规定,快速进入岗位,履行紧急支援、物资保障、后勤服务等职责,形成合力救灾的运行机制。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级应建立不少于60人、重点乡镇不少于10人、一般乡镇不少于5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要进入临战状态,确保队员在岗、扑火机具和防护装备充足完好,随时投入扑火救灾工作。各类森林消防队、护林员、瞭望监测员要各司其职,落实好预警响应工作。
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各防火责任单位在高火险期内要严格实行24小时双岗双带班应急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带班领导要坐镇指挥,分管领导要随时到位组织指挥扑火工作。严格执行卫星热点“零报告”、“有火必报”和“扑报同步”制度,对重点部位、关键时段发生的火情,务必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决不允许隐瞒或迟报森林火情火灾。森林火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逐级上报和发布,坚决杜绝火情火灾信息瞒报、漏报、迟报和新闻报道失实等现象的发生。
七、科学处置火情火灾。各乡镇(街道)、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时刻保持高度战备状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小火大打、一次性奏效”的扑救原则,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依规启动应急处置办法,迅速有效组织做好森林火灾处置有关工作,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应急扑火队等力量重兵快速扑救,科学制定扑救方案,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明火,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在一线指挥,严禁无组织自发扑火,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坚决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018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