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kysrmzf/2025-00245
-
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17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艳华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
接中共开远市委《关于李艳华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委〔2025〕17号),经2025年2月14日市十一届人民政府党组第46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艳华 任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 恺 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达 林 任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周昶宇 免去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 剑 免去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职务。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