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24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艳华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

  接中共开远市委《关于李艳华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委〔2025〕17号),经2025年2月14日市十一届人民政府党组第46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艳华 任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 恺 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达 林 任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周昶宇 免去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 剑 免去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职务。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