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kysrmzf/2026-00156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办、局: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37 号)有关规定,确定开远市财政局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2026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