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通知〔2018〕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和执行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切实抓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85号)《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计〔2018〕2号)等文件要求,迅速打开全市“两区”划定工作局面,推动“两区”划定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市农业局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等成员单位意见后,结合我市实际, 草拟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发文施行。
二、出台的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开远市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指引,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开远市“十三五”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六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划定任务分解、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力争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两区”划定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准备工作阶段。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级“两区”划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制订“两区”划定实施方案。同时,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6月上旬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教程,有计划的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两区”划定政策文件及工作内容培训;实行分级培训的方式,即市培训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培训到村,村培训到组。三是资料收集。主要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林权登记颁证成果、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等相关建设项目的数据库、图件资料、文本说明以及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关资料等。四是确定技术单位。市农业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开远市“两区”划定的作业单位。五是物资准备。准备电脑、移动硬盘等计算和存储设备,数据分析软件、调查软件、数据库建库软件和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二)图件测制。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林权登记颁证成果,高标准农田成果以及城乡规划成果,通过“两区”划定软件自动分析并结合人工研判,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制作“两区”划定工作底图,并在工作底图上标注“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等信息。(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三)实地勘察。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两区”片块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应核实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四)面积量算。在“两区”范围内,按照“两区”地块上的图斑,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IOW—MO7)进行地块面积量算,汇总生成“两区”片块面积和区块面积。四是“两区”分布图编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形成能够充分体现图廓内外整饰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和“两区”要素的空间分布图。(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五)公告公示。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 (街道)或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交由乡镇(街道)、村(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两区”涉及的范围内张榜公告公示。群众提出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在“两区”划定成果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六)划定方案确定。依据主体功能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及内业分析及外业核查的成果,结合农业管理需求,按照国家、省、州、市对“两区”划定的要求,编制“两区”划定方案,并根据划定类型,编制“两区”空间分布图。(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七)数据建库。“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建立集图形数据、属性数据、文档数据、影像数据为一体的市级“两区”划定数据库。市级“两区”划定成果数据库须经符合标准规范的质量检查软件质检合格方可向上汇交。(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八)落实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划定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明确各乡镇(街道)、各村“两区”面积、片(块)四至范围等,确定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措施。设立统一规范的“两区”标志牌,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九)检查验收。采取业内审核、业内检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在作业单位自检自验的基础上,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水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本市区域的“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市级检查验收按照不低于划入“两区”面积的50%进行;省级抽查核实不低于划入“两区”面积的5%。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划定流程是否规范到位、数据库建设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划定面积是否完成划定任务指标等。检验核查主要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林权登记成果,对划定的“两区”片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十) 成果管理。“两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成果内容包括“两区”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以及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对“两区”划定表册、图件、文本和数据等成果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归档,明确相关成果管理、使用责任和使用范围。推进成果共享利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