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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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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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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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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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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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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吊销开远市耀盛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不得批准开采地下水:......(三)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开采一般地下水的;......”的规定及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或者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开采地下水的;......”的规定,我局依法吊销开远市耀盛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取水许可证,证号:(开水核)字[2012]第78号,现予以公告。
开远市水务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