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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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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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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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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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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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开远市人民医院创伤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听证会报告的公告(3号公告)
关于开远市人民医院创伤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举行听证会报告已通过开远市司法局审查备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定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州、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和《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召开开远市人民医院创伤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情况
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涉及利害关系的代表、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6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做到公开、公正。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建黎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陈 越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处主任
(三)听证检察人
毕晓东 开远市司法局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单(16名)
1.法律工作者(1名) 刘小林
2.人大代表(1名) 马将伍
3.政协委员政协委员(1名) 杨 媛
4.乐百道街道办事处(1人) 王应伟
5.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代表(7名)李学莉、罗文敏、沈海燕、周华、邹文英、张彭萍、朱丽波
6.行业专家(5名) 杨俊、刘艳、林丽、齐建军、李伟
三、听证代表对开远市人民医院创伤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意见
本次听证会应到代表19名,实到16名。现将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杨俊、刘艳、齐建军等多名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对开远市人民医院创伤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提出了以下建议:
1、该项目绿地率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项目单位需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2、该项目新增建筑结构合理,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同意该项目。
3、该项目新增建筑综合性强,将来可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实现医疗技术支撑城市发展的目标,项目的实施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4、该项目新增建筑综合性和专业性强,建议增加层数和床位。
5、用地手续合法,符合城乡规划,同意新增建筑。
6、新增建筑外观与原有建筑协调,功能布局与原有建筑有良好延展,同意项目实施。
7、该项目前期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同意项目实施。
四、评议会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9月28日上午,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建黎召集听证人进行听证评议。参会人员得评议意见如下:
1、鉴于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到蒙自,人民医院就诊人数增加,为增强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医院功能布局更加完整,科室更加完善,同意新增创伤内科综合楼。新增建筑需满足医疗卫生用地要求,满足消防、日照、停车位的要求。
2、建议新建综合楼不配置门诊功能,只设置住院或者治疗功能。医院现状停车位个数已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人流量,增加综合楼后应相应增加停车位,若能实现上述要求,同意建设。
3、开远市人民医院该规划调整符合开远市打造“健康城”的中长期规划,也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在满足相关规划要求以及相关手续合法的情况下,同意变更。
五、结论
开远市人民医院创伤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听证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符合《红河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重大听证会(程序)的意见》和《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