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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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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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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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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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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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征收乐白道八盘寨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属物的公告(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附属物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开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乐白道八盘寨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属物进行统一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项目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开政办发﹝2019﹞59号)、《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弥蒙铁路(开远段)项目用地区内禁止抢栽抢种抢建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乐白道八盘寨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属物的公告(送审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7月6日起至7月17日止。
二、邮寄地址: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市第一行政中心333室);邮编:661699。
三、联系电话(传真):0873-7236877。
四、电子邮件信箱:2625027348@qq.com。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乐白道八盘寨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属物的公告送审稿)
为确保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附属物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开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八盘寨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属物进行统一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项目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开政办发﹝2019﹞59号)、《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弥蒙铁路(开远段)项目用地区内禁止抢栽抢种抢建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八盘寨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属物。
三、房屋征收人:开远市人民政府。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指挥部。
五、安置方式:由村民自行选择采用货币安置或者就近就地安置。
六、住宅和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具体按照《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项目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开政办发〔2019〕59号)执行。
七、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属物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项目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属物征收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八、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被征收人需停止一切房屋建设活动,不得为分配宅基地恶意分户落户,对于在2020年7月1日之后分户落户的,征收人不予认可。
九、被征收人认为《弥蒙铁路开远段建设项目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开政办发﹝2019﹞59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向开远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十、安置奖励办法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自2020年X月X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