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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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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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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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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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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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关于《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开远市司法局审查,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草案起草单位联系。
附件: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 8 月7 日
附件: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的有关规定,各地基准地价每3年需全面更新一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土地价值发生了变化,我市于2017年3月9日公布实施的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需全面开展新一轮的更新工作。
二、召开听证会时间、地点、参会人
听证会定于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开远市临江南路37号(市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一)听证主持人
尚锐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助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倪 彪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三)技术单位陈述人
张修诚 尹鑫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四)听证监察人
毕晓东 市司法局法制科科长
(五)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共19名
1、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名
李 祥 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乐白道村委会主任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开远市委员会1名
席云涛 市政协人资环委主任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名
辛永坤 市政府办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负责人
4、市发展和改革局1名
杨新宇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5、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1名
马丽芬 市科技局情报研究所所长
6、市统计局1名
吴 浩 市统计局普查科科长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
陈 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科工作人员
8、市财政局1名
张 萍 市财政局综合与研究科科长
9、市政务服务管理局1名
陈 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科科长
10、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名
李伟旻 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工作人员
11、市教育体育局1名
杨恒永 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
赵海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13、市文化和旅游局1名
罗 毅 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原科长
14、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1名
段星池 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工作人员
15、市水务局1名
白 羽 市水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16、市交通运输局1名
白培忠 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师
17、乐白道街道办事处1名
王应伟 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18、灵泉街道办事处1名
陈 飞 市人大灵泉工委主任
19、云南杨新力律师事务所1名
杨新力 律师
(六)听证旁听人4名
张 谊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李 鑫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刘 涛 乐白道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普 炜 灵泉自然资源所所长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
1、参会多数代表一致对《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予以肯定。
2、有代表提出: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工作报告中地名和道路名称未及时更新。
3、有代表提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是否能包得住征地成本。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进行了听证评议,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听证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并做出如下决定:
1、进一步对成果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对已变更的地名和道路名称进行修改完善。
2、征地成本包含:征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等,实际征地下来以水田为例征地成本大概为20万元/亩,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基本能包住征地成本的。
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在通过逐级审查后,将正式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由省自然资源厅在成果汇总的基础上组织省级专家召开更新成果的论证和验收,形成的最终成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开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符合《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红政发【2010】51号)和《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政办发【2014】50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听证结论报市司法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