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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163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6-27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精神,现将云南省2019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2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州(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从事统计工作累计满20年,且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从事统计工作累计满15年,且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我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范围为628日至731日(其中报名为628日至729日,资格审查为628日至730日,缴费为628日至731日)。全省共设昆明(初、中、高级)、红河(初、中级)、大理(初、中级)三个考区,分别由昆明市统计局、红河州统计局、大理州统计局承办,考生可从上述三个考区任选其一进行报名和考试。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考生须按照网站公布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操作。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查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 201920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五、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云发改收费〔2009823号),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高级资格考试80/人次收取。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七、联系方式 

  云南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871-65108477 

  昆明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871-63176846 

  红河州统计局联系电话:0873-3730437 

  大理州统计局联系电话:0872-231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