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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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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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政局.开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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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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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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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公告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民政、公安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4月至12月,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发起人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未经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要立即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并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是对非法社会组织给予支持或提供方便的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罚款、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以及参加其活动的,可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和“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级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合法登记注册,避免上当受骗。
四、为确保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希望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主动举报有关线索。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电话、电子邮箱、微信群等。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873-7235726
举报电子邮箱:1398879472@qq.com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873-7212540
举报电子邮箱:1736728133@qq.com
开远市民政局
开远市公安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