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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48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2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省级化解过剩产能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云财产业〔2016〕165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52号)规定,现将开远市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附:开远市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奖补资金分配表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开远市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奖补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