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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51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开远市第七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 相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文化和旅游局在 调查、挖掘、整理的基础上,依法完成专家评审和向社会公示等 程序,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认定《开远古琴制作技艺》《开 远木雕技艺》《开远市苗族传统服饰制作技艺》《开远葫芦雕刻 技艺》《开远传统剪(刻)纸技艺》5项传统技艺为开远市第七 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 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对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制定保护计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展传习活动,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为推动全市文化发展作出

新的贡献。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