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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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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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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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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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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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获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并全面实施
《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已获得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复并开始全面实施。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标志着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全面完成,规划的批复实施为开远市“十三五”规划中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用地保障,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发展在用地布局上的统筹协调,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落实《土地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发挥《土地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从而真正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
附件1:《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红政复[2017]54号)
附件2:
(1)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2)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3)开远市小龙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4)开远市中和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5)开远市羊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6)开远市大庄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7)开远市碑格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1日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pdf】
附件【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灵泉街道办事处、小龙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rar】
附件【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回族乡、碑格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和说明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