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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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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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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开政发〔201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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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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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弘莉等十四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
根据中共开远市委党组字〔2017〕20号文件的通知,经市十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弘莉 试用期满,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映梅 试用期满,任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副科级);
伏远飈 试用期满,任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
王为民 试用期满,任市招商局副局长;
李兰艳 试用期满,任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 狮 试用期满,任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六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起计算。
刘琼芳 试用期满,任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罗 杰 试用期满,任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 锋 试用期满,任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海霞 试用期满,任市公务员局局长;
王志伟 试用期满,任市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马红星 试用期满,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原 试用期满,任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雪 试用期满,另有任用。
以上八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3月起计算。
请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手续。
开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