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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296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开政发〔2017〕33号
  • 发布日期
    2017-04-1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弘莉等十四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

根据中共开远市委党组字〔201720号文件的通知,经市十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弘莉  试用期满,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映梅  试用期满,任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副科级);

伏远飈  试用期满,任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

王为民  试用期满,任市招商局副局长;

李兰艳  试用期满,任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试用期满,任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六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11月起计算。

刘琼芳  试用期满,任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试用期满,任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试用期满,任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海霞  试用期满,任市公务员局局长;

王志伟  试用期满,任市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马红星  试用期满,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试用期满,任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试用期满,另有任用。

以上八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3月起计算。

请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手续。

 

 

 

   开远市人民政府

20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