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信息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633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19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精神,对全日制高校就读,在开远市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体,经项目评审通过(特色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及发展前景广阔、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创业项目或团队给予以下扶持: 

  (一)无偿资助:毕业学年5年内,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审核,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助。 

  (二)场租补贴:毕业学年1年内,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经审核,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三)网店补贴:2014年后毕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持续经营半年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四二次贷款贴息:对经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已还清全部贷款,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联系电话:0873-7215126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 

  申报地址:开远市建设东路55号人力资源市场8号窗口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