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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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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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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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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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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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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注销开远市红河啤酒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越城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增强取水、用水监督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取水许可证号 |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 |
注销原因 |
1 |
红河啤酒有限公司 |
D532502G2021-0068 |
2022.9.21一2027.9.20 |
两年以上未取水 |
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开远市水务局水保水资源科
联系电话:0873-7227077
开远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