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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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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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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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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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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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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三家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云医保〔2022〕6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红医保发〔2022〕45号)《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医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要求,严把定点医疗机构入口关,经医疗机构申请,开远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组书面与实地评估合格,开远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拟新增开远南路综合门诊部等三家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开通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结算权限。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开远南路综合门诊部 |
开远市人民南路2号商铺 |
2 |
开远博恩口腔诊所 |
开远市临江北路265号 |
3 |
开远善尚口腔诊所 |
开远市祥云路984号986号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对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反映的,请与开远市医疗保障局联系。
联系地址:开远市灵泉西路79号中国银行二楼;联系电话:0873-7238672。
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