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54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1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延伸检查的通知》(红财监发〔2024〕10号)工作要求和部署及开远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开远市财政局于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对随机抽取的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开远市慈善总会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 

  市财政局检查组按照执法程序,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和检查纪律,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署承诺书,保证被检查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通过检查两家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间的会计报表、会计账薄、会计凭证、纳税资料、财务软件、公示信息等资料,发现被查单位存在如下问题: 

  (一)会计基础管理方面:个别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二)资产管理方面:个别单位存在资产系统中资产信息不完善的问题。 

  (三)业务开展方面:个别单位未建立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导致业务活动未能正常开展。 

  二、整改建议及要求 

  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整改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现行财务制度和政策学习。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学习方式,强化财经法规意识,树立规范管理观念,提升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的理解、把握和执行能力,推动财务收支规范化管理。 

  (二)强化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对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严格按国家相关财经法规执行。同时,加强相关经济业务的审核,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完整、规范;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登记入账管理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摸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责任到人;完善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制度和程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并按照资产使用的具体情况完善资产卡片信息,保证资产卡片信息的准确性。 

  (四)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针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收到本报告60日内完成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开远市财政局法规科。检查组将择期进行复查,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虽整改但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社会公众、其他相关人员如对上述检查结果有异议或有新的线索的,可向开远市财政局法规科来人、来电反映。 

  举报投诉电话:0873——7233727 

  举报投诉邮箱:kysczjfgk@163.com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