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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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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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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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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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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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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布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应急管理部主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总队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了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含子项),现予以对外公布。
附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县级权限)新办实施要素.doc】
附件【主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下子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