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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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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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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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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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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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防控管理风险,推进单位廉政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2024年度红河州财政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开远市财政局决定对两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开远市盛远博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远博康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一)会计岗位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是否合法合规。
(二)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单位所有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办理会计手续,进行统一核算,有无账外设账行为;
3.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告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且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相符,有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行为;
4.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5.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是否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确保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三)是否按规定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管理制度。
(四)是否按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原始资料传递和会计人员离职离岗交接。
(五)是否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销毁工作。
四、检查方式
本次部门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人员
李琼香、曹蕾芳。
六、检查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的通讯工具等办理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泄露或利用检查职权或知晓的被检查单位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提出任何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开远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
联系人:李琼香
联系电话:0873-7223341。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