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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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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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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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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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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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组织实施“复明七号”流动眼科手术车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加强和推进我市残疾预防工作,提高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就近就地为群众提供康复服务,解决群众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减轻白内障患者的痛苦和家庭医疗负担,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定于2024年4月8日—4月24日派出眼科专家,携“复明七号”白内障复明手术“流动眼科手术车”到我市各乡镇(街道)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组织实施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复明七号”白内障复明手术“流动眼科手术车”是2013年亚洲防盲基金会《复明扶贫》中国流动眼科手术车项目进驻云南,将“复明七号”流动眼科手术车捐赠予云南省人民政府。同年,省政府安排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卫生厅接收“流动眼科手术车”,由省残联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完成手术车项目,每年到各州(市)、县(市、区)完成白内障手术,并按时将项目进度及手术名单上报省政府亚洲防盲基金会。同时由省残联及省卫生厅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流动眼科手术车”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成立“复明七号”流动眼科手术车白内障复明手术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残联理事长李春兰同志担任组长,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王晓宇、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巫青蓉、市残联副理事长王建平担任副组长,市残联康复中心主任刘梅、市残联辅助器具服务站站长合云春、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沈锐、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市中医医院、中和营中心卫生院、羊街中心卫生院、小龙潭卫生院、碑格卫生院院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残联康复中心,由刘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项目实施流程
(一)患者筛查。全市设六个筛查点,即:碑格卫生院、大庄乡龙溪村、羊街中心卫生院、中和营中心卫生院、小龙潭卫生院、市中医医院,由各乡镇(街道)残联通知疑似白内障患者到六个筛查点进行筛查,确定手术人员名单。
(二)名单报备审核。确定白内障患者名单后,由市残联书面报市医疗保障局审核备案。
(三)实施手术。经市医疗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
白内障摘除手术条件的人员安排实施手术。
(四)费用结算。
1.市残联负责提供实施手术患者的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发票原件。采取“先手术、后支付”的原则,由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市残联上报备案中的实际手术人员名单,按照支付标准将资金划拨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2.结算标准:具有我市户籍且参加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个人不承担费用,医保支付1900元/例;普通人群自付190元/例,医保支付1710元/例。患者术前检查费用及住院费用,按每例200元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据实拨付手术点卫生院及市中医院,筛查费用按照每例200元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拨付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筛查时间、地点及对象
4月8日(星期一) 碑格卫生院
筛查碑格乡疑似白内障患者
4月9日(星期二)中和营中心卫生院
筛查中和营镇疑似白内障患者
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大庄乡龙溪村
筛查大庄乡疑似白内障患者
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30-17:00 羊街中心卫生院
筛查羊街乡疑似白内障患者
4月11日(星期四) 小龙潭卫生院
筛查小龙潭镇疑似白内障患者
4月12日(星期五) 市中医医院
筛查乐白道街道疑似白内障患者
4月13日(星期六) 市中医医院
筛查灵泉街道疑似白内障患者
(二)手术时间、地点及对象
4月14日至16日,地点:中和营中心卫生院。项目对象:中和营镇、碑格乡白内障患者。
4月17日至19日,地点:羊街中心卫生院。项目对象:大庄乡、羊街乡白内障患者。
4月20日,地点:小龙潭镇。项目对象:小龙潭镇白内障患者。
4月21日至24日,地点:市中医医院。项目对象:乐白道街道、灵泉街道白内障患者。
五、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疑似白内障患者按照时间要求到筛查点参加筛查,通知确诊对象实施手术,并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参加筛查的疑似白内障患者需提供社保卡号、身份证号。
(三)确定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所有患者,需提供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由乡镇(街道)民政所出具核查情况报告,由市残联统一收集后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
(四)碑格卫生院、中和营中心卫生院、羊街中心卫生院、小龙潭卫生院、市中医医院负责做好相关术前检查,包括血(血糖)常规检查、传染病、胸透、血压、心电图、体温等项目。
(五)入院后因特殊情况未进行手术的患者,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患者本人承担。
(六)项目实施中因医疗问题出现纠纷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与患者协商解决。
联系人:市残联康复中心刘梅 0873-7230801
附:“复明七号”流动眼科手术车白内障复明手术工作专家组名册
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