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67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镇“两污”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发< 全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报告>的通知》(云环督字 〔2023〕4 号)要求,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两污”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部署,现将开远市城镇“两污”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一:红河州水投产业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生活污水日收集处理量远大于服务辖区内供水量,污水处理污泥检测因子砷超标,开远市主城区内存在合流制雨污管,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整改目标:1.完善开远市主城区污水配套管网铺设,对合流制雨污管进行分流改造。2.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污水处理污泥进行规范处理,确保检测标准达标,对应水处理污泥检测因子标准:砷小于75mg/kg。 

  整改措施:1.对使用水资源为自采水的用户及厂矿进行排查, 逐步封停自备井,倡导用户使用自来水;2.开展开远市西城片区市政管网老化改造建设项目,对市西路、河滨路等雨污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增加雨水管道,改造原有沟渠为污水管道,提升道路雨污水收集能力,同时结合 2023 年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对管网配套不完善老城区进行建设完善,完成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0公里,逐步消除雨污合流、管网破损等情况。3.对河滨路路段多处污水井口进行提高,防止汛期泸江河河水上升倒灌进入污水管网;4.加强水质管理,加大对不明水源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查,安排专人在巡查管网时对主管网及支管网取水样进行监测,及时了解水质变化,确保污泥达标处理。 

  整改情况: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具体整改情况为:1.已成立专班对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地下排水管网全面动态排查,及时发现错接混接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已整改错接混接点72个;2.完成泸江河沿线检查井井口排查120个,暂无需加高检查井口,有效防止汛期泸江河河水上升倒灌进入污水管网;3.完成解化住宿区、开远第四中学片区、水泥厂片区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10.6公里。截至2023年11月完成新建雨水管8.5公里,新建污水管8.58公里,改造污水管5.28公里,改造雨污管网6.5公里。4.经第三方检测公司—云南环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红河州水投产业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污水处理污泥进行检测,检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检测标准,未出现砷超标。 

  问题二:开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测还未验收并网络。 

  整改目标:1.规范开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管理, 设立危废暂存设施场所并完善废液存储管理台账。2.完成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测验收并网络。 

  整改措施:1.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开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标识,完善危废暂存管理台账。2.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更换,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系统正常运行,完善检测废液及相关台账记录,并加快完成在线监测验收并网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具体整改情况为:1.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开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标识,完善危废暂存管理台账。2.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更换,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系统正常运行,完善检测废液及相关台账记录,并完成在线监测验收并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