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60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注销红河开远晓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54号令)等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我局依法注销红河开远晓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取水许可证号 

取水许可证 

有效期 

注销原因 

1 

红河开远晓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D532502G2021-0031 

2018-04-26至2023-04-25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开远市水务局水保水资源科 

  联系电话:0873-7227077 

                  开远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