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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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15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2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 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公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开远市水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1日起到6月28日止。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联系部门:开远市水务局,开远市一行路 114 号,邮箱: kyfxb@163.com。 

  举报电话: 0873-7223645 

  附件:关于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开远市水务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关于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