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年 11 月 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开远市临江南路35号
联系方式: 722288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m²)
用途
备注
1
罗惠珍
首次登记
开远市华西村20号
532502001003JC00183F00010001
土地:489.31房屋:64.48
住宅
公告单位:开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