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年 12月 7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开远市临江南路35号
联系方式: 722288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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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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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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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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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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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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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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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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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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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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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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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乐白道办事处上南村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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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02002002JC00008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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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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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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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开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 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