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云环通〔2017〕60号)和《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环〔2017〕76号)文件的要求,全州涉及的8大行业中,我市只涉及火电、水泥、污水处理厂、造纸、煤炭5大行业9家企业。其中泸江纸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底彻底停产,商标权已转让,不再进行评估。国电、大唐、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市污水处理厂、开远市小龙潭煤矿5家企业已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另外3家均为煤炭行业,目前均属于长期停产,根据文件要求暂不作评估报告。完成评估的5家企业评估结果均为达标排放。具体的情况见附件。
附件:开远市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评估结果汇总表。
开远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