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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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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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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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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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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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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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遗失声明(李汉兰)
李汉兰不慎遗失坐落于开远市灵泉东路152号1幢1-3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土地证号为:开国用(2011)第3223号,地号:F-(12)-18F011032,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0年5月9日。证书编码:019494357,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11.82平方米。
李汉兰现向我局遗失申请并补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将该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补办新证。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