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关停歇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小龙潭发电厂医院;
登记证号:91794257753250211A1001;
机构地址:开远市西南路国电集团公司小龙潭发电厂福利区;
批准文号:开卫计医销字(2018)007号。
公告期: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