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实施)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30亩,总投资5000万元,处理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企业废水,污水处理规模为2500m3/d,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UASB+A2/O)+深度处理(絮凝沉淀+过滤+紫外线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由管网排入南盘江。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分析论证阶段、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第一阶段:分析论证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预测评价阶段,主要工作内容: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和社会团体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带来的环境保护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本身的建议。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远市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及邮箱:夏舜民,313240456@qq.com;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73-3738685,254067514@q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或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至公示中的邮箱,或将纸质意见邮寄至公示中的地址,发表对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起止时间: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开远市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