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东南侧,占地面积30亩,总投资5000万元,处理园区企业废水,污水处理规模为2500m3/d,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UASB+A2/O)+深度处理(絮凝沉淀+过滤+紫外线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最严标准后由管网排入南盘江。现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纸质版。
建设单位:开远市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760798755,313240456@qq.com;环评单位: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873-3738685,254067514@qq.com。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与常住地址,以便及时回访。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8月29日(10个工作日)。
开远市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