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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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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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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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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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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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
一、执法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部门规章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的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行政法规
土地复垦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二、管辖范围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第五条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工作流程
流程图见附件1
四、结案标准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结案:
(一)执行完毕的;
(二)终结执行的;
(三)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应当结案的情形。
涉及需要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应当在结案前移送。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
16.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结案:
(1)案件已经移送管辖的;
(2)终止调查的;
(3)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
(4)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执行完毕的;
(5)行政处罚决定终结执行的;
(6)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涉及需要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的,结案前应当已经依法移送。
五、查处规程
查处规程见附件2
六、执法人员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证件持有人员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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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执法证号 | 证件名称 |
1 | 白春菊 | 5325020022 |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 |
2 | 李 伟 | 5325020018 | |
3 | 肖功彪 | 5325020006 | |
4 | 李劲涛 | 5325020021 | |
5 | 李吉清 | 5325020008 | |
6 | 张晓用 | 5325020023 | |
7 | 林思伟 | 5325020029 | |
8 | 马 业 | 5325020028 | |
9 | 骆书明 | 5325020026 | |
10 | 杨 波 | 5325020020 | |
11 | 赵建明 | 5325020030 | |
12 | 李俊武 | 5325020007 | |
13 | 陈 澄 | 5325020025 | |
14 | 伍 鹏 | 5325020032 | |
15 | 马恒昌 | 5325020017 | |
16 | 李万春 | 5325020015 | |
17 | 何先维 | 5325020031 | |
18 | 赵吉亮 | 5325020009 | |
19 | 普保康 | 5325020010 | |
20 | 胡东海 | 5325020016 | |
21 | 张思杰 | YHH14136 |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 |
附件【行政处罚流程图.docx】
附件【查处工作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