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开远市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保障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根据根据红河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红河长办发[2019]13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远市及时成立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周密组织划定工作,完成了南盘江(开远段)、泸江河(开远段)、沙甸河(开远段)3条河湖划界方案审查工作。现将开远市境内三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 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3日
联系人:龙雪俊,电话: 15987399450
电子邮箱: kyshzb@163.com座 机: 7228937
地址:开远市一行路114号水务局( 邮编661699)
附件:南盘江(开远段)、泸江河(开远段)、沙甸河(开远段)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图
下载链接:南盘江(开远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图纸)
下载链接:泸江河(开远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图纸)
下载链接:沙甸河(开远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