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法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部门规章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
云南省医疗保险稽核实施意见
二、管辖范围
《云南省医疗保险稽核实施意见》(云劳社发〔2005〕1号)第五条 医疗保险稽核的范围和内容:
(一)参保管理的稽核。核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医疗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核查缴费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确保基金应征尽征,应缴尽缴。
(二)医疗保险待遇及医疗费用的稽核。核查参保人员是否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核查“两定”机构是否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及坚持医疗原则、合理施治和施药情况,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支出,使参保患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稽核。核查基金征收环节、收支两条线管理及基金会计核算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操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工作流程
见附件1、附件2
四、执法人员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证件持有人员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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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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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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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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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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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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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H1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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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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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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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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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H1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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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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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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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H1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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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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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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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H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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