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27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19
  • 时效性
    有效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关停歇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伯兰诊所  

  登记证号:PDY00111X53250217D2112;  

  机构地址:开远市兴远南路  

  批准文号:开卫健医销字(2021001号;  

  公告期: 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