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关停歇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开远腾吉诊所;
登记证号:PDY00214X53250217D2112;
机构地址:开远市羊街乡羊街村昌盛街226号;
批准文号:开卫健医销字(2021)002号;
公告期: 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