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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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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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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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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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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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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依法注销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以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规定,现将逾期未申请延续劳务派遣许可的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许可编号 | 有效期时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法人代表 |
红河众海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 5325022021007 | 2021.09.13-2024.09.12 | 91532502MA6QJNJRXB | 开远市强盛路2号附23号附1号商铺 | 陈 涛 |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已被依法注销,不得从事劳务派遣经营活动,违法经营将依法查处。如有异议,可书面、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873-7229387 7222226
联系地址: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A3-007窗口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