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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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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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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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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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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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公开比选开远市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防控物资经销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质量,开远市植检植保站拟对开远市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防控物资经销商进行公开比选,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开远市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
(二)采购内容:水稻螟虫防控物资(持效期4个月的二化螟性迷向散发器、杆子);技术服务(物资运输、使用技术指导等)。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各级信用平台上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各种限制的,不得参与比选;如比选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比选申报材料作废无效。
三、比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递交材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止(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资料,组织方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报价表(附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技术方案(含产品规格参数、产品三证号、供货周期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附件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装订要求:1. A4纸打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2. 装订好的材料有内容的每一页都加盖公章。
3. 材料份数:一式五份。申请人应将所有材料装入一个封包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并清楚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三)确定采购经销商: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比选,依照比选结果,组织采购方以综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最终采购经销商,并在开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四、评审标准
评分项 | 分值(分) | 说明 |
资质 | 10 | 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等 |
技术方案 | 30 | 物资规格参数、物资证号(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配套服务能力 |
报价合理性 | 40 | 符合预算且性价比最优 |
履约保障 | 10 | 供货周期、售后支持方案 |
五、相关要求
(一)中选单位须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物资供应及技术服务。
(二)物资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接受开远市植检植保站抽样检测,不合格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公告说明
报名材料递交地址:开远市植检植保站(开远市强盛路以北)一楼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梅 0873-886801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附件1:防控物资采购报价表..xlsx】
附件【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