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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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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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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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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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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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水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开远市水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法定实施主体 | 法定行使层级 | 备注 |
1 | 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 开远市水务局发证取水户及重点取用水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4号令)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
2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及验收情况的行政检查及验收 | 生产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
3 | 对已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
4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执行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和新材料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
5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
6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开远市水务局2023-2024年度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的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 号)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
7 | 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检查 | 开远市已建成中型、小型水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
8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坝顶兼做公路;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 | 全市水利系统注册登记水库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
9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开远市水务局2023-2024年许可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市)级 | 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 |